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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对大风暴、暴雨等极端天气安全措施

发布时间:2023-07-04 09:43:17     浏览次数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应对大风暴、暴雨等极端天气安全措施

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《关于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做好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结合今年气象情况和实际现场情况,制定应对大风、雷暴、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安全措施,望各车间、部门认真执行。

1.认真传达落实《关于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做好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开展自然灾害典型事故案例教育,深刻吸取经验教训,提高广大职工应对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
2.密切关注天气预报,特别是中央气象台和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风、雷暴、暴雨、高温等预警信息,关注媒体报道的极端天气最新消息和灾害防范通知,及时掌握和运用预警信息,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和工作安排

3.经常检查建筑物结构,发现墙体鼓包、严重裂纹、基础塌陷、屋檐破损、玻璃破损松动、彩钢板松动、牌匾松动腐蚀等情况及时处理,对建筑物上的浮置物及时清理。

4.建筑物避雷装置完好,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9,接地引下线绝缘防护良好。

5.检查建筑物的门窗、玻璃,大风、雷雨到来之前,及时关闭门

6.合理安排工作,大风、雷暴、暴雨等强对流天气,尽量减少室外作业,五级以上(含五级)大风天气及雷暴时不得进行室外高处作业、起重作业、动火作业等容易造成较大风险后果的作业。

7.六级以上(含六级)大风天气及雷暴时,应停止堆取料作业,堆取料机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应置于零位,切断机上总电源开关,夹轨器可霏夹紧轨道。当风速大于 20.7m/s 时,应将堆取料机错定。行走机构和回转机构制动器分别应满足在 250Pa 工作风压下顺风行走或回转时的制动要求。

8.人员不得在室外屋檐下休息和行走,远离杆塔、接地引下线.

电杆拉线、临时建筑物、宣传牌匾等,当心触电,当心倒塌伤人。

9.雷雨时人员不得在树下、大型宣传牌下避雨,不得进行倒闸作

10.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、雨时不得通过建筑物外跨楼梯、爬梯等通道上下建筑物。

11.平时做好排水沟渠、涵洞等设施的检查、清理、维护,保持挡墙完好、排水畅通。

12.做好应急值守,各级值班人员和调度指挥中心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 24 小时有人在岗,应急职责落实到位。

13.大风、雷暴、暴雨过后,及时开展安全检查,排查损毁情况,堆取料机及其它在室外安装的设备经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,方可投入运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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