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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(幼儿园)安 全工作的紧急通知
国教督办〔2019〕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、教育督导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、教育督导部门:秋季学期刚刚开始,70周年国庆在即,湖北省恩施市即发生一起严重伤害学生事件,造成多名学生伤亡,令人十分痛心。为切实做好中小学、幼儿园校园安 全工作,确保广大学生、幼儿生命安 全,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:
三、加强协作,强化周边安 全。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和公安、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指导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周边“高峰勤务”和“护学岗”机制,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、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,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,确保重 点时段、重 点部位安 全可控。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明确具体的区域性学校安 全风险清单,及时发布安 全提示,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安 全防范工作。
四、加大投入,强化三防建设。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安 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,为中小学和幼儿园配齐安保人员及必要的安 全防护装备器械,严格落实门卫值守、内部巡查等制度,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。门卫不能成为摆设,不合格、不发挥作用的要坚决清理、更换。要大力推进一键式紧急报警、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工作,确保实现一键报警,及时联动处置。